成都小米SU7事故律师声明曝光,关键细节浮出水面:死因真相为起火燃烧而并非撞击致死,涉事车辆未配备机械释放外把手
发布时间:2026-02-26 18:18 浏览量:2
“10·13成都小米SU7自燃事故”在警情通报、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之后,更多细节逐渐曝光。
近日,受在事故中不幸身亡的车主邓某某家属委托,四川亚峰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一份《律师声明》。该声明披露了“10·13成都小米SU7自燃事故”中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、车主死亡原因、车门无法开启这三大公众关注焦点的更多细节。
车门疑云:低压断电致无法开启,门把手设计引关注
《律师声明》披露的第三个细节,聚焦于事故中车门无法开启的情况。
根据交管部门委托鉴定机构出具的《司法鉴定意见书》:涉事车辆碰撞停止后,两侧车门均处于关闭状态,
施救时(此时车辆低压系统已断电),不借助工具操作车门外把手无法开启两侧车门
;另外,
可排除因该车车门系统结构变形损坏,导致两侧车门无法开启的可能性。
《司法鉴定意见书》还指出,涉事车辆两侧车门外把手均为电释放外把手,
未配备机械释放外把手
。
值得注意的是,2026年1月28日,强制性国家标准《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》已批准发布,将于2027年1月1日正式实施。据了解,目前小米汽车新发布的新款车型均已配备车内外机械门把手。
吴昊律师对此表示,对于该标准实施前已投入使用、未配备外机械门把手的车辆,其车门设计可能影响事故救援效率,进而造成人员伤亡。但目前针对该类存量车辆的损害救济、安全隐患整改等相关问题仍缺乏相应规定。他正积极与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反映,推动建立健全相关处理机制与解决方案,切实保障受害人合法救济权利,消除车辆安全隐患,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。
附《律师声明》: